
来源:江南周末时间:2026-04-21 15:20:38
4月19日,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月湖区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禁毒工作专项组联合发布2026年月湖区禁种铲毒通告,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
通告明确指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同时,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通告规定了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一律强制铲除。
为激励群众参与禁毒斗争,通告公布了详细的举报奖励标准。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公安机关将按照《鹰潭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500至1万元人民币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通告还明确了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禁种铲毒主体责任。凡有关乡镇(街道)未认真履行禁种铲毒职责,被国家、省、市禁毒办暗访踏查、无人机航测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达到重点整治标准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分级分类重点整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月湖区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110。通告的发布,标志着月湖区2026年禁种铲毒工作进入全面攻坚阶段。通过有奖举报机制,月湖区正构建起“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禁毒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