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今晚报时间:2026-03-03 11:00:36
“警察同志,我放在家里的金项链和金手链不见了。”近日,公安宁河分局芦台派出所接到一位女性居民的报警,电话中的声音焦急万分。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然而,随着现场勘查,案情却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走向。经民警调查,作案者并非外人,正是报警人朝夕相处的男友崔某某。
当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崔某某为偿还个人债务,竟将主意打到了女友身上。他趁女友不备,将女友存放在卧室梳妆台橱柜内的一条黄金手链及一条黄金项链盗走,随后以13678元的价格售卖。在民警现场核实情况的过程中,崔某某主动向警方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后经调解,崔某某取得了女友的谅解,其卖出的金首饰也被相关人员以原售卖价赎回。经检测,被盗黄金手链重5.92克,项链重7.52克,纯度均符合足金要求。
尽管犯罪嫌疑人已自首并取得谅解,但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崔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2月20日,犯罪嫌疑人崔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从亲密情侣到对簿公堂,此案令人唏嘘,也再次敲响警钟。任何理由都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触碰法律红线终将受到严惩。